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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穴市监察局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2-1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17-11-22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按照武穴市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武穴市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武穴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的通知》(武环整〔2017〕1号)和《关于印发<武穴市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32项问题交账清单>的通知》(武环整〔2017〕10号)要求,现将武穴市监察局牵头承办的环保督察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32-1

对于督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具体处理意见应征得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同意,并向社会公开。

二、整改目标

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及时公开。

三、整改措施

加强沟通协调,倒逼责任落实,对典型案件实行公开通报。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根据《武穴市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要求,成立了武穴市环境督察反馈问题责任追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省环保厅驻点监察反馈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对在“雷霆行动”中部分单位履职尽责不力问题进行通报,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大金镇非法珍珠养殖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党内警告2人,党纪立案2人,诫勉谈话1人,书面检查2人

五、今后工作打算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15]45号)和《湖北省实施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细则》,加强执纪问责,严肃责任追究。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17年11月17日-11月24日),向武穴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反映。

联系方式:0713-6222829

直接责任人: 张颖

承办人:吴腾飞

市整改攻坚指挥部:0713-6584966

                         武穴市监察局

                        2017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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